无锡市一名交警曾因酒后驾驶导致一死一伤,因其赔偿到位而被判缓刑。但在缓刑期间,他再一次酒后驾驶。为此,法院近日裁定对其撤销缓刑,收监执行原判决有期徒刑2年。
原为无锡市公安局交通巡逻民警的张平去年元旦因酒后驾车,导致一人死亡、一人轻伤。案发后,张平积极赔偿死者家属287080元、伤者34332元。受害人及其家属也都对此表示不再追究。基于此,法院判处张平有期徒刑2年,缓刑2年6个月。
2008年3月,张平被吊销驾照。被开除公职的他开了一家公司。今年11月22日晚,张平陪客户吃完饭开车回家,遇上临检。经检验,张平体内当时的酒精含量为30.4毫克/100毫升,属于酒后驾驶,当即被罚款500元。又因他是无证驾驶,被行政拘留7日并罚款1000元。
近日,无锡市南长区法院作出撤销其缓刑的裁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