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个80后为非法营利,竟担任赌博网站代理,接受赌博投注从中渔利。10月24日,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开设赌场案,被告人耿新生、未志刚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,缓刑1年,并各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,违法所得400元予以没收。
两被告人耿新生、未志刚均系80后,无固定职业。2013年7月23日下午,两被告人在安阳县吕村镇一农村租住的房屋内,利用电脑和网上赌博场所连线并接受他人投注进行赌博,被安阳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。经公安机关侦查,被告人耿新生、未志刚于2013年7月21日、23日利用网线接受投注进行赌博两次,非法获利400余元。庭审过程中,两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耿新生、未志刚以非法营利为目的,故意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,并接受赌博投注,从中渔利400元人民币,依照我国《刑法》有关条款之规定,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。鉴于两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,认罪态度较好,且已将其违法所得全部退出,均予以从轻处罚,遂作出了前述判决。
法条链接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303条规定: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开设赌场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