弟弟将人打伤,哥哥为让其逃脱罪责,竟指使他人将伤者弃于铁轨,结果导致重伤的朱江(化名)死亡。近日,武汉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潘红卫有期徒刑15年,剥夺政治权利3年。
法院查明:1999年12月18日,朱江(化名)因不愿跟潘红卫打工,结果被潘的弟弟潘柄权(已判刑)用钢管打伤。次日,几名工友见朱被打得卧床不起,就劝潘红卫送朱到医院就治,被潘拒绝。为了帮弟弟逃避罪责,潘红卫当晚引开了建筑工地门卫后,指使潘柄权及其他几名民工将朱江抬到一的士上,尔后弃于汉口丹水池金属小额站铁路线铁轨上。在回工地的路上,潘红卫向民工们表示“出了事由我和‘柄子’(潘柄权)顶着”,并威胁民工们不许将此事传出去。当月20日凌晨6时许,一火车司机发现铁轨上的朱江时,朱已气绝身亡。经法医鉴定,朱因硬膜外血肿致脑疝形成而死亡。2006年5月10日,潜逃5年多的潘红卫在江西南昌火车站被擒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