拾得他人遗忘的银行卡和身份证,并猜中银行卡密码将卡内的5000元钱偷偷取走,结果触犯法律。4月10日,经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单金来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5000元。
23岁的单金来是临沂市区某宾馆的保安。今年1月25日深夜,单金来到所在宾馆的二楼厕所方便时,无意中发现厕所内的洗手池台上放有一个公文包,打开一看,发现内有一张银行卡和陆某的身份证。次日,单金来根据陆某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猜其银行卡的密码,并抱着试一试的想法,来到市区某银行取款机前,结果很快就取了1500元钱,而后他又将卡内所剩的3500元全部取出。陆某报案后,兰山警方通过调取银行监控录像,锁定疑犯是某宾馆的保安单金来。法院宣判后,单金来表示不上诉,说自己非常后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