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一句口角,便捅人致死,凶手面对的将是无尽的刑期。4月6日,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。
2006年10月9日晚,方诗涛酒后在房县一酒吧唱歌,与徐某(殁年25岁)的堂姐徐某某发生争执,受到徐某指责,双方发生口角,徐某先打了方诗涛一拳,两人发生厮打,被人拉开后,双方挣脱,又厮打在一起。方诗涛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,对着徐某连刺四刀。徐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身亡。
法院认为,方诗涛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,判处其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赔偿死者父母18万余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