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年前,表兄妹由父母包办近亲结婚;两年后,表妹要求与表哥解除“婚姻关系”。3月26日,竹山县城关法庭宣判该婚姻无效。
李某和王某系亲姑表兄妹。2004年,在双方父母操办下,李某和表哥王某在婚姻登记机关隐瞒姑表兄妹的关系,办理了结婚登记。今年3月,李某诉至城关法庭,请求解除婚姻关系。城关法庭认为,根据《婚姻法》规定,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,故作出上述判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