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18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,公布了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《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以下简称《解释》),并公布了四起生产销售假劣药典型案例。
典型案例:
杨占强等人生产、销售假药案
王美烽销售假药案
张士华非法经营、销售假药案
蒋春明等人生产、销售假药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