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的陈氏兄弟,利用一条短信竟然诈骗得款133万元。近日,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哥哥陈炳团、弟弟陈炳山有期徒刑12年和11年,并各处罚金3万元。
法院查明,2006年4月初,被告人陈炳团准备了信息群发器、手机、银行卡等作案工具,与被告人陈炳山预谋要用短信诈骗。4月11日上午,两名被告人在家里用上述工具,编辑内容为“银行卡用户在某商场消费成功,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查询”的信息,随意发到他人手机上。当被害人董某接到短信打电话咨询时,陈炳山自称银行干部,称董某的银行卡在商场消费后密码被盗,必须到银行柜员机上更改密码和“识别码”。董某信以为真,遂持两张建行卡到市区建行某柜员机上,按陈炳山指点的操作步骤“修改金融识别码”,致使卡上的133.2768万元分别转账到陈炳团事先准备的7张银行卡的账户上。5月15日,陈炳团兄弟俩被警方抓获,并追回赃款126.7万元。